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搭計程車、公車出車禍受傷:乘客可以找哪些保險

這篇適合搭計程車、公車、客運或朋友的車,途中發生事故而受傷的乘客。乘客沒有開車,卻常不知道該找誰:司機、車行、客運公司,還是撞過來的另一台車。以下整理乘客可以用的保險與步驟。

沒有乘客的公車車廂與座椅
照片:Krišjānis Kazaks/Unsplash License(來源)

重點摘要

  • 乘客是強制險的受害人,不論司機有無過失都可以請求。
  • 公路客運、市區公車、遊覽車與計程車客運業,依公路法還要投保旅客責任保險與第三人責任保險。
  • 現場記下車牌、車隊或客運公司名稱、路線與班次,申請登記聯單。
  • 向應負責的一方求償,時效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 2 年。

1. 現場:乘客要記下的事

  • 受傷先撥 119;確認司機已報警,警察到場時申請當事人登記聯單。
  • 計程車:車牌、司機姓名、車隊名稱;用 App 叫車的,截圖保存行程紀錄。
  • 公車、客運:客運公司名稱、路線、車號、時間;車上通常有監視器,請客運公司與警方保存影像。
  • 另一台車的車牌與資料(如果是被其他車撞)。
  • 同車其他乘客或目擊者的聯絡方式。

2. 乘客可以找的保險

保險依據說明
強制險強制險法第 7、13 條汽車交通事故包括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傷害或死亡;受害人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都可請求。兩車相撞時該向哪一家保險公司申請,先問處理事故的保險公司;給付項目見強制險怎麼理賠
旅客責任保險公路法第 65 條第 3 項公路汽車客運業、市區汽車客運業、遊覽車客運業及計程車客運業,皆應投保旅客責任保險、第三人責任保險;最低投保金額由交通部定之
自己的保險保單條款例如個人傷害險、醫療險,依自己的保單申請

作者整理:公路法在 115 年 8 月有修正,部分條文自公布後三個月施行,引用時以查詢當時的現行條文為準。搭朋友的自用車受傷,同樣適用強制險;朋友的任意險有沒有乘客保障,要看他的保單。

3. 之後的步驟

  • 事故資料由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(處理辦法第 13 條),乘客也可以申請,見事故資料怎麼申請。
  • 向客運公司或車行詢問旅客責任保險的承保公司與報案方式,保留往來紀錄。
  • 醫療、看護、工作損失與慰撫金的整理見求償項目怎麼整理(民法第 193、195 條)。
  • 時效:民法第 197 條,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 2 年;強制險自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 2 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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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依據與查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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